监督执法

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03-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发出11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报,要求项目建设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
   2004年11月,长江水利委员会组织水土保持局、规划计划局、水政水资源局、建设与管理局、江务局、水资源保护局、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等省(市)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处)、有关项目建设业主的配合下,对忠县至武汉输气管道工程、水布垭水利枢纽工程、沪蓉高速公路宜昌至恩思段、皂市水利枢纽工程、常德至张家界高速公路、邵阳至怀化高速公路、四川华电美姑河柳洪水电站、四川国电南桠河冶勒水电站、四川国电南桠河栗子坪水电站、四川华能宝兴河宝兴水电站、四川华能宝兴河硗碛水电站,新建铁路宜昌至万州段、赣州至龙岩段等1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结束后,长江水利委员会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了检查通报,近日由长江水利委员会办公室正式行文到有关开发建设项目单位。该通报首先肯定了各建设项目在工程建设中所作的水土保持工作,同时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水土流失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建设单位限期整改,长江水利委员会将在2005年汛前组织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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