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新动向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0-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自8月5日全省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会议后,保定市省级、市级示范城镇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会议要求,积极的、有条不紊的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使本市的城镇水保工作有了新进展。
省级示范城镇涞源县,按照“涞源县省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镇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进行了广泛宣传,以县政府名义投资4.5万元,在108国道入县城十字路口醒目处建“河北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城镇”固定碑一座,已于8月底完成;该县于8月12日制定了“涞源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分类管理名录”(试行)涞水字[2005]30号,对县辖区内各类开发建设项目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进行了具体规定。
市级示范城镇阜平县,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以县政府的名义投资2.4万元,在保阜公路进县城处显要位置建设 40平方米的标志碑一座,已于8月底完工。并自8月份以来,对县城的街道卫生开展了大量整治工作,清除了路边的杂草垃圾,街道墙面进行了粉刷,县城主要河道得到了集中清理,杜绝了河道内乱到垃圾的现象,主要街道增设了交通警察,现在的阜平县城区交通秩序井然有序,面貌焕然一新。
经过这一阶段的工作,保定市的示范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下一步示范城镇将以科学的发展观,深入、扎实地搞好城镇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