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等四个标准通过专家审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0-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2005年10月19日至20日,《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等四个标准在北京通过了专家审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是在原行业标准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本次上升为国家标准,以替代原水利部行标SL204-9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新制定的国家标准,目的是指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水土保持评估、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水土保持规划编制规程》是在原《水土保持规划编制暂行规定》(水利部[2000]第187号文件印发)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已正式标准替代原水利部的行政规定。《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则是一个全新的水土保持标准,目的是控制和提高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的施工质量,计划以水利部行业标准发布。
    来自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北京工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和有关省区水保部门、有关行业设计院的专家参加了对上述四个标准的审查。专家们一致认为这四个标准的制定非常必要,适应了国家对水土保持建设工作的形势要求,内容全面,编制体例符合有关规定,适当修改后可上报审批。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水土保持司主持了这次审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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