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永嘉:加强监督管理 减少水土流失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5-10-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工程全长65.5公里,总投资50多亿元,涉及10个乡镇的81个村庄,整体式路基宽度24.5米。诸永高速公路工程在2005年5月1日进场施工以来,永嘉县水利局加大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力度,努力减少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保护楠溪江沿线的水环境和自然生态环境,促进永嘉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经检查,发现诸永高速公路(永嘉)段1至15号施工标段分别存在以下现象:一是清理弃土、弃石不及时;二是弃土弃石没有集中堆放;三是堆渣过程违反"先拦后弃"原则;四是桥墩及基础开挖的土石方没有防护措施防止泥砂漫流;五是剥离的耕植土无防护和保肥措施;六是桥梁施工工艺不先进,对施工附近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七是没有按要求修建截水沟和沉淀池。
  针对上述现象,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和《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永嘉)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对出现以上水保问题的施工单位,及时送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加大了对水保方案的监督与实施力度,每月对诸永高速公路温州(永嘉)段水土保持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经常对各段水土保持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到目前为止,除特殊情况外,施工单位基本上都落实了整改措施,水土保持监督和管理工作收到了较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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