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水利部对191个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图)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1-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5年,水利部将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作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联合国土资源部、铁道部、国务院法制办等部门对15个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长江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海河水利委员会、淮河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委员会和太湖流域管理局等流域机构也分别对本流域的176个国家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针对一些建设项目没有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人为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的行为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和责任,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预防和治理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并责成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和指导。目前,大多数建设项目已落实了整改意见,落实了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资金,实施了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保证了水土保持工程质量和进度,有效地控制了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