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长江委对四十多个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保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1-1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本站讯(通讯员 张小林)"十五"期间,长江委依据水利部的委托和授权,对流域内四十多个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保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了流域机构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中的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有效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落实。
"十五"期间长江流域开发建设活动频繁、项目众多,为保护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长江委依据水利部的委托和授权,组织全委力量,相继对株六铁路复线、渝怀铁路、西气东输东线工程、瀑布沟水电站等47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参加了水利部组织的对溪洛渡水电站、向家坝水电站、内昆铁路等近20个项目的水保执法检查。特别是2004年7月水利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后,长江委2004、2005两年组织水土保持、防办、水政、建设管理、水资源保护、规划计划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技术人员,在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市)水土保持部门的配合下,对新建铁路宜昌至万州段等2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并通报了检查情况,对开发建设单位触动很大。同时,近年来流域各省市水利水保部门也强化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独立或联合有关部门、地、县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开展开发建设项目水保方案执行情况检查2万多次,检查项目超过2.3万个。这些检查促进了开发建设项目业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轻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对保护环境起到了有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