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四川省水保局、德阳市水利局联合检查德阳市境内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3-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06年2月28-3月1日,由四川省水土保持局、德阳市水利局及什邡市水利局、中江县水利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德阳市境内108国道罗江段改建工程、苍山-乐至公路工程、金河磷矿工程、蓥峰化工工程、宏达化工工程等部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检查组在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后实地查看了工程施工现场,并对建设单位在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审批、水土保持措施与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缴纳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检查组对国道108线罗江段改建工程补充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予以了高度评价; 对金河磷矿工程顾全大局、注重水土保持意识、及时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给予了肯定; 同时也对蓥峰化工工程、宏达化工工程和苍山-乐至公路工程等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未及时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施工中弃土弃渣堆放不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等现象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相关建设单位一是立即停止乱堆乱弃行为,二是弃土弃渣不得再往江河倾倒并在汛期前及时清运河道弃渣,三是限期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检查结束后省水土保持局江小华总工程师要求德阳市、什邡市及中江县水保部门的同志要加强对辖区内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并做好与水土保持相关的政策咨询及技术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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