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查处开发建设项目破坏水土保持者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9-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9月17日讯(通讯员 秦延安 吴冠宇)9月12-14日,陕西省水利厅联合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对咸阳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彬县大佛寺煤矿等开发建设项目破坏水土保持者给予了严肃查处。
陕西省地处黄河中游,是黄河泥沙的主要来源区。多年来,中央和省上不断加大投资进行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根据规定,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要经过水土保持审批,但部分开发者仍无视法规,为一已之利私意破坏生态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为了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治理,加强全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保护治理成果,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根据陕西水利厅《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安排部署,日前,陕西省水利厅联合黄河中上游管理局对咸阳市的长武、彬县等破坏水土保持者进行了查处。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长武县亭南煤矿、彬县大佛寺煤矿及泾阳县采石场等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检查,与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长武县亭南煤矿等开发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到位,生态保护效果显著,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树立了样板。彬县大佛寺煤矿及泾阳县采石场等少数开发建设项目单位,水土保持意识差,不按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不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给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破坏。检查组及时给予了纠正,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立即整改。
来源:中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