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赣县水保局监督执法推行公开承诺制度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6-09-2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做到政务公开,增加办事效率及透明度,塑造行业新形象,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水保监督执法队伍,赣县水保局监督执法工作推行公开承诺制度。
  首先设立政务公栏:制作执法人员岗位监督牌并上墙,24小时接受群众监督;将水保监督执法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和水保方案审批流程等制作成牌上墙向社会公示,让违反水土保持法的单位和个人明白自己该缴哪些费。
  其次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1)执法人员决不滥用职权搞“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行公务时,必须持“三证一卡”(执法证、收费员证、收费许可证、收费明白卡)行使“三权”。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形象第一,诚信待人,主动向监督对象讲明水保政策,决人以权压人。(2)对知法违法的单位和个人按法定程序办理,并给予行政处罚。公开举报电话0797-4434689,对举报人为造成水落石出土流失的行为的举报人给予奖励。(3)如有水保案件发生,水保监督执法人员要在3水时内到场,执法人员如出现执法错案行为,要当面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对确有困难的单位和个人要真诚扶持帮助,做好水土保持各项咨询服务。
  (赣县水保局   朱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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