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2006年咸阳查处水土保持违法案件15起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1-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1月19日讯(记者 秦延安)“2006年全市共督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18个,查处违法案件15起,征收水保‘两费’90万元,用于返还治理20万元。”这是记者从1月10日召开的咸阳市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现场会上了解到的信息。
    2006年,咸阳市围绕“狠抓一个宣传,搞好两个完善,突出三个重点,处理好四个关系,力争五个突破”的工作思路,坚持把治理水土流失作为兴咸富民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加强水土保持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以查处大案要案为重点,提高水保执法的威慑力量,规范执法,认真抓好北部五县煤矿开采和旱腰带石灰石开采的水保工作,使得水保执法体系和法制体系得到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检查力度加大,“三权一案三同时”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绝大多数开发建设项目能够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流失防治费和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全年全市共督促编报水土保持方案18个,查处违法案件15起,征收水保“两费”90万元,用于返还治理20万元。
    会议要求,今后的水保监督工作应与时俱进、转变观念、进一步扩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理念。一是要转换角色,将水保工作重点放在监督执法、保护水保治理成果上;二要制定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监督执法体系;三要加强监督人员的技术培训,确保监督工作廉洁运行;四要坚持不懈抓宣传,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五要更新执法手段和理念,不断加强水保方案审批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工作。会议还对2006年度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学习了三原县和新砖厂、北坡返还治理以及三原县水保监督站规范化建设情况;同时邀请渭南市水保监督科杨瑜生科长对与会人员进行了监督执法知识讲座。
 
    来源:中国水利网  
    作者:秦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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