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山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系列报道之一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2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六期扩建工程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要求,黄委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山西省水利厅、太原市水务局和尖草坪区水务局等有关单位,于6月19日对山西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六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位于太原市北部的工业区,距市中心15km,厂址区交通便利。目前电厂经过一至五期工程建设,共有8机8炉运行,总装机容量为825MW,是太原市重要的电源点和热源点。根据太原市城市规划,太原第二热电厂六期扩建工程拆除一至三期工程的部分场地为扩建厂区,设计安装2台300MW直接空冷汽轮发电机组,配2台1065t/h亚临界燃煤锅炉,新增热能698MW,可满足太原市北供热区的河西中北部区域1000万m2的供热要求,并新建一条长7317m厂区-贮灰场输水管线、一条长2696m运灰渣道路和一座库容307.26万m3、面积24.40hm2的贮灰场,属大型火电基本建设项目。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询问和座谈等方法,对该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经讨论认为,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按照方案在厂区采取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但是在水土保持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督查组要求:一是在贮灰场、运灰道路、输水管线等工程建设中,将水土保持防治任务落实到招投标工作中;二是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三是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做好必要的前期准备;四是落实水土保持专管人员,明确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
  (牛志鹏  张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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