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山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系列报道之五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山西保德神华煤矸石发电厂新建工程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要求,黄委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山西省水利厅、忻州市水利局和保德县水利局等有关单位,于6月22日对山西保德神华煤矸石发电厂新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山西保德神华煤矸石发电厂项目是神华集团神东公共事业发展公司的新建能源项目。厂址位于保德县桥头镇下流啧村的朱家川对岸,建设规模为2*135MW凝汽发电机组,配2*450t/h循环流化床锅炉,并留有扩建余地。电厂2004年5月18日进入施工准备,2006年9月第二台机组投产发电。
督查组通过查看现场、座谈、询问等方式,发现电厂在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由于主体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较大变更,相应水土保持设计也存在较大变更,而业主并未办理任何水土保持变更手续;二是工程目前的贮灰场、施工道路均未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三是已经采取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上不是很适合当地的施工条件;四是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因此督查组对建设单位提出以下要求:1、尽快完成相应的水土保持设计变更,并报相关部门审批;2、对主体工程已实施的工程中有乱弃乱堆现象的,尽快处理或采取有效拦挡措施;3、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4、做好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工作。黄委督查组同时要求地方水土保持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和技术服务,协助与督促建设单位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电厂建设与水土保持的协调发展。
(张宇龙 牛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