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委山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查系列报道之二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6-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太原市机场大道工程
为了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4]97号)和《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要求,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由黄委水土保持局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成的黄委水土保持督查组,会同山西省水利厅、太原市水务局和小店区水务局等有关单位,于2007年6月19日对太原市机场大道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太原市机场大道工程西起滨河东路南延段,东至太榆路,全长7.8公里,项目总占地面积87.57公顷,总投资9.6亿元,是太原市实施“南移西进”规划,建设市政新区的重点工程。
该工程于2007年4月份动工建设,没有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督查组经过查看现场,发现工程建设中没有采取任何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一些地段出现了滑塌现象,施工沿线随意堆土,产生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影响。为此督查组提出以下要求:一是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二是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治当前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三是落实各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
(张宇龙 牛志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