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宁夏水土保持工作联合督查系列报道七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7-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黄委宁夏督查组对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宁夏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督查
 
  本站讯(通讯员 陈平 张鉴 豆金彦) 7月7日,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委西峰水土保持治理监督局、宁夏自治区水利厅、吴忠市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宁夏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通过察看部分现场,听取汇报,询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情况,认为新建铁路太原至中卫(银川)线工程项目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开工前能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水土保持培训,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纳入到施工合同中,建立了相关水土保持施工制度,现场施工管理比较有序,采取了控制施工范围、洒水抑尘等临时防护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该项目工程2006年2月开工建设,宁夏境内的桥隧工程和路基工程正在紧张施工中,处于土建施工高峰期。其他工程建设即将全面展开,项目全线工程计划2010年7月完工。
  为了加强施工建设过程中的人为水土流失防治,督查组提出如下要求:做好沿线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全面管理工作,并加强与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尽量减少土地扰动、占压和植被破坏;弃土弃渣要“先拦后弃”、有序堆放和排弃;取土、砂、石料场开挖过程中注意边坡稳定,取料结束后按方案要求及时完成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队伍撤离现场前,可以邀请当地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加强风季、汛期施工的临时性防护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发生严重的水土流失;在施工过程中注意积累水土保持工作资料,为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做好准备工作。
  建设单位表示,一定认真落实督查意见,组织沿线各标段施工单位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最近更新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