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督查兰青线兰州至西宁增建第二线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7-1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通讯员 陈平 安乐平)为促进黄河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按照水利部有关通知精神,由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会同黄河水土保持天水治理监督局、青海省水保局、青海海东地区水保监督站以及乐都县、民和县水保监督站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于7月9日对改建铁路兰青线兰州至西宁增建第二线(青藏铁路公司管界)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兰青铁路是青海省交通运输大动脉,工程于2006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08年10月全线完工。新建的兰青铁路第二线项目,总里程163公里,其中单线绕行47公里,双线绕行77公里,并行39公里;设计时速达到每小时160公里,日发客车达到22对,年均货运能力将达到5000万吨以上。该工程由青藏铁路公司兰青二线建设指挥部负责建设,项目区地处我国西部生态环境脆弱区,属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告的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督查组通过察看现场,听取汇报,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规定,在项目立项阶段积极编报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开工后成立了水土保持机构,有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纳入到施工合同中,部分弃渣场采取了挡护、排水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但目前仍存水土保持方案的后续设计不到位;取、弃土(渣)场、施工便道设计变更多;水土保持监测尚未开展等问题。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加强与沿线各地方水土保持部门的交流与配合,严格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全面实施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建设过程中的水土保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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