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督察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柠条塔矿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晋陕蒙接壤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国家级重点监督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按照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办水保[2007]94号”文件、黄委会“{2005}5号文件”和黄委晋陕蒙水保监督局 “黄接监[2007]28号文件”、“ 黄接监[2007]2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神木县水保监督站组成联合督查组, 7月19日对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柠条塔矿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柠条塔矿井项目地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镇孙家岔镇。该项目于2005年8月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6.01亿元,井田总面积136.1km2,总占地72.76hm2,目前项目土建工程已接近后期。
督查组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相关技术人员座谈、走访询问等方法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虽然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但是工程建设水土流失没有得到有效的防治。
督查组对建设单位没有履行上年度黄委会督察意见、弃土弃渣场仍然没有变更设计且没有提高拦挡标准就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提出严重警告,对施工场地乱堆乱放、大部分施工场地未采取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已完工程水土保持措施滞后等问题提出严肃的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督察组表示就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问题各自向单位党组汇报后作出最后的处理决定。
督察组的严格要求对建设单位高层领导震动很大,当即表示一把手亲自带队整顿,在两天内制定整改方案,十五日完成滞后的所有措施;如果在期限内不能改变项目建设水土保持工作,愿意接受督查单位的任何处理。
黄委晋陕蒙水土保持监督局 田博 刘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