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督察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柳林矿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7-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促进晋陕蒙接壤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有效控制国家级重点监督区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和发展,按照水利部“办水保[2004]97号”文件、“办水保[2007]94号”文件、黄委会“[2005]5号文件”和黄委晋陕蒙水保监督局 “黄接监[2007]28号文件”、“ 黄接监[2007]29号文件”精神,我局会同榆林市水保监督总站、神木县水保监督站组成联合督查组, 于7月19日对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柳林矿井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陕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柳林矿井项目地处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锦界镇麻家塔乡。该项目于2005年开工建设,项目总投资16.15亿元,井田总面积159km2,总占地74.50hm2,目前土建工程接近后期。
督查组通过察看现场、查阅资料、听取汇报、与相关技术人员座谈、走访询问等方法对项目建设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督查组认为建设单位能够按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成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缴纳了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并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水土流失防治效果。
同时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及时采取临时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减少在建设过程中造成人为水土流失。
黄委晋陕蒙水土保持监督局 田博 刘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