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浙江开化:四措并举抓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8-1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年来,开化县紧紧抓住建设国家级生态县的历史机遇,立足机制创新,不断加大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审批、监管、执法、指导工作力度,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率不断提高,其中审批制项目达到了99%,备案、核准制项目方案编报率在90%以上,水保“两费”逐年增加,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把好审批环节。把好开发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是抓好水土保持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的工作,制订出台《开化县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开化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等水土保持规范性文件。联合相关部门把水保审批纳入项目审批流程,列为开发建设项目前置条件,实行依法批报制度。对报批的水土保持编报方案,及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现场踏看,对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编制技术规范以及科学性、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作进一步完善。
    做好全程监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求项目业主落实工程建设兼职水土监理实行现场监督,对主要区域的重点工程,实行专人现场监督指导,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确保按照规范实施。在验收时,联合相关部门核实水土保持方案中各措施的完成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力求工程建设尽可能地做到生态环保,防治人为造成水土流失。
    抓好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确保水土保持“三同时”落实的有效手段,也是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环节。采取“制定一个计划、抓好两个时段、突出两个重点、实行三种形式”强化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制定一个执法检查计划,按照重点项目每月不少于2次,一般项目一年不少于4次的要求,制订全年水保执法计划,实行日常巡查每周2次的执法巡查制度。抓好两个时段、突出两个重点即抓好汛前防汛安全检查和9月份之后的施工高峰期两个关键时段,突出对因开山弃碴等易造成山体滑坡、地质灾害、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的开发建设项目和公路建设、水利水电工程、矿山开采等一些易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为重点。实行三种形式即日常巡查、市县联动专项执法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增强水土保持执法效果。
    做好技术指导。水土保持是一项综合性、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在加强监督管理的同时,认真做好技术服务工作。一是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方案提出明确治理目标、要求和技术标准。二是与施工方、监理方和业主共研究、商讨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治理措施,保障工程顺利实施。三是按照水土保持各项技术规程的要求,加强现场指导,对不符合规范的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措施。
    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开化县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得到有力落实,维护了水土保持法的威严,保护山区生态环境,扎实推进了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步伐。
    浙江省开化县水利局 汪路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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