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水利委员会全面启动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09-0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本站讯(特约通讯员张小林)长江水利委员会8月底发出通知,全面启动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2007年度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今年的检查工作是根据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对部批在建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的要求和长江水利委员会在九江召开的长江流域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的。2007年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采取统一部署、联合行动的形式,对流域内1999-2006年在建尚未开展过检查的部批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中:长江委联合有关流域机构、有关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对33个跨流域、跨省(市、区)和对区域生态安全有重大影响的大型开发建设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其他在建开发建设项目的检查,由各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检查,长江委将派员参加。检查时间将从9月开始,持续到12月底完成。
  今年的重点检查项目从雪域高原的西藏到红色革命根据地的江西,涉及西藏、云南、四川、重庆、陕西、河南、安徽、江西等8个 省(市、区),项目重点是铁路、高速公路和水电站,同时还有水库、火电站。首先开始重点检查的省份将是西藏、重庆、河南和陕西。
  长江水利委员会要求流域各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贯彻九江监督管理座谈会的精神,全面做好本省(市、区)的监督检查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好自查工作,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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