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犹开展水保违法案件专项整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7-10-2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巩固治理成果、有效地查处水保违法案件,打击、惩治违法行为、切实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和蔓延,保护生态环境。近日,江西上犹县组织法院、公安、水土保持、国土、矿产、城建等部门,联合开展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专项整治活动。
针对以往部分企业普遍存在的重生产、轻水保;重效益、轻生态和大部分企业出现申报方案少、收缴规费难、生产建设企业人为水土流失较严重的现象。上犹县依据《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对全县生产、开发建设企业存在的人为水土流失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为抓好这次专项整治顺利开展,该县在每个乡镇、自然村的人口集散地、交通路口刷写宣传标语、宣传牌进行宣传。并把全县水保现状、效果及其水土流失的危害制作专题片在电视台播放。县水保执法监督大队与相关部门组成专门工作队,深入每个生产、开发建设企业现场察看,为企业编报水保方案,现场办公进行技术指导,落实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对水保设施不达标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水保设施不合格的,坚决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损害农民利益不及时足额赔偿和强行占用农民土地资源、造成较大影响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查处。在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县共查处矿山企业17家,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家。拆除工棚、选矿池等地面设施93处,关闭取缔无证企业23个。通过此次整治活动,使全县生产、开发建设企业水保设施得到了完善和巩固,从而减少了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农民利益得到了进一步保障,农村生活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了较大改善,生产、开发建设企业业主的水保意识得到了较大提高。
上犹县水土保持局(黄玉萍 钟世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