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政府对境内江仓木里地区煤矿开采进行专项整治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3-2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搞好我省的生态环境建设, 促进青海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针对海西、海北两州境内江仓木里地区煤矿开发规模不断扩大,乱采乱挖乱弃等活动大量增加,对地貌植被的破坏加剧,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2008年3月19 日-3月21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组织,省发改委、经委、国土资源厅、安监局、工商局、环保局、水利厅水保局等部门联合对这一地区开发建设项目手续不全、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整治。
江仓木里地区共有6家煤矿开采单位,虽按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但均没有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且大多为露天开采,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破坏。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中,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于2007年12月对该地区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针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了整改意见。2008年3月6日省水利厅又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青水〖2008〗78号、79号文),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实施,现建设单位已按要求上报了整改方案和承诺。
在这次检查中,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以此为契机,结合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精神,对该地区开发建设项目单位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并要求开发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尽快开展行之有效的水土保持整改工作。目前,各开发建设项目单位已陆续开展整治工作,同时对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水土流失的意识明显增强。
青海省水土保持局 程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