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水利部督察组对甘肃省平定高速公路进行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督察组检查平定高速公路施工现场
 
 
 
听取省交通部门水土保持工作汇报
 
 
座谈
 
    2008年5月7日,由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沈雪健处长带队的水利部水土保持专项执法督察组,在甘肃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局尚桢局长的陪同下,对我省境内的平定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平凉(罗汉洞)至定西高速公路起于我省平凉市泾川县的罗汉洞,途经平凉市的崆峒区、静宁县、白银市的会宁县、止于定西市安定区的十八里铺,线路全长258.22km,项目总投资76.8亿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投资12012.78万元,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2218 hm2,2006年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完工通车。
    督察组分别对工程沿线的崆峒、静宁、会宁、安宁等县(区)的部分施工地段进行了现场察看,并专门召开了座谈会,会上建设单位汇报了项目开工以来水土保持方案的组织实施情况,沿途各市也对境内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汇报。省水利厅分管厅长魏宝君、交通厅厅长助理戟一鸣出席了会议,并就我省公路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过现场检查和座谈,督察组对平定高速公路工程积极开展项目水土保持前期工作,按国家对开发建设项目的要求,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报批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了部分水土保持措施给予肯定,并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督察组要求:一是科学合理地划分施工标段,优化施工工艺和组织管理;二是限期将弃于水库、沟道的弃渣进行清理,坚决杜绝乱倒、乱弃现象;三是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完善临时防护措施;四是对渣、料场位置变更应尽快履行相应的变更手续;五是交通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加强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公路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
    本次执法督察对进一步深化我省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甘肃省水保局预防监督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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