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水利厅依法查处一批水土保持违法项目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8-05-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实施以来,福建省水利厅专门下发通知予以部署,并组织省、市、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重点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重大水土保持违法违规项目进行了专项巡查,在掌握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执法,近日连续对七个严重违法项目下达了整改通知。
    本次依法处理的违法项目具有以下显著特点,一是大部分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就擅自开工建设;二是涉及公路、矿山、钢铁厂、垃圾焚烧发电厂、塑料制品厂等多个行业且大面积破坏地貌植被,乱堆乱弃大量弃渣,有的甚至严重影响防洪安全;三是有一定的背景,如国家大型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地方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地方政府重点企业和投资扶持项目等。
    整改通知责令上述违法项目停止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消除水土流失隐患,并限时补报水土保持方案。太湖局将密切关注其整改情况,并将对报送的违法项目进行复核,认定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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