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福清核电工程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09-12-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有关规定,11月6日,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福州市、福清市水土保持监督站的执法人员,共7人,对在建的国家重点项目—福建福清核电工程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情况,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福建福清核电厂厂址位于福清市三山镇西南前薛村的岐尾山前沿,占地面积408.75公顷,其中厂区、施工生活区、水源及输水管线、厂外道路、输电线路等永久占地面积404.46公顷,临时占地面积4.29公顷。土石方开挖总量1399万m3,土石方回填总量1426万m3。场地平整一次性完成,主厂区机组及其配套附属设施等分三期建设。工程总投资205.14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22.9亿元。项目总规模为6×1000MW,其中第一期工程2×1000MW,于2008年5月开工,并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建成投产。项目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426.33公顷,包括建设区面积408.75公顷及直接影响区面积17.58公顷。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管理。该项目建设中成立由业主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领导的,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中核二四公司、中海公司、华东建设公司、中交四航四个建设施工单位参加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加强对施工过程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保证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
    二是委托资质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2008年7月,中国核电工程公司与具有水土保持监理、监测资质的北京水保生态咨询有限公司签定了该项目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并制定了“福建福清核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福建福清核电厂一期工程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监理、监测单位派出具体业务人员长驻项目建设现场,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并按季度向业主单位提供报告。
    三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展情况基本正常。在项目施工建设中,大部分施工单位能按照水利部批准的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目前,各防治区实际扰动范围面积393.75hm2,比水保方案报告书减少7.6%。至2009年9月底,完成水土保持工程量为:完成表土剥离643600m3,临时围挡7999m3,临时苫盖10400m2;临时排水沟730m3;复耕面积为15hm2,道路两侧浆砌石挡墙4164m3;浆砌石护坡29146m3,浆砌石排水沟24880m3,栽植乔木10743株,植草11hm2,累计治理面积为69.34hm2。完成水土保持投资量为:累计投入绿化工程资金1334万元,其中投入北林水库景观工程33.97万元,进厂道路绿化工程173.18万元,厂区零星绿化31.0867万元,堆场坡面细目网17.5万。


    三、存在问题与建议


    总的看,目前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展工作比较顺利,但由于该工程仍然处在大挖大填阶段,强烈扰动破坏地表地貌,各类堆渣场、开挖面等部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土流失隐患,特别是明年雨季水土流失的防治任务依然繁重。目前重点做好以下水土保持工作:
    1、应前薛村委要求,施工单位在道路左侧K5+890米、K5+870 米处分别堆放了 4200立方米、21000立方米的弃渣,下方没有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应及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给予有效防护。
    2、进厂道路靠海一侧,核工业二四公司有两处弃土场,均靠海边,无任何水土保持措施,存在水土流失隐患,需尽快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以免对相应的海域造成不良影响。
    3、厂区内有多处临时堆场,用以解决土石方的二次转运,部分堆场已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如土堆坡面铺细目网等,部分堆场依然裸露,需要加强该部分的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4、应急道路周边的回填土土质松软,细颗粒含量较大,潜在水土流失隐患,需采取相应的水土保持措施。
    5、进厂道路边坡的绿化,总体不错,但部分标段(如K4段)的边坡由于所播草籽未成活,造成边坡表土裸露,存在水土流失隐患,需补救措施,尽快恢复植被。
    6、开挖时所剥离表土的细颗粒含量高,土壤比较肥沃,建议将该部分土设专门场地储存,并采取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加以防护,用于厂区绿化。
    7、请业主单位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履行水土保持法定义务,依法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285.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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