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水利委员会对麦垛山煤矿和鸳鸯湖矿区红柳井建设工程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7-1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切实控制开发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按照水利部要求,由水利部牵头,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黄河上中游管理局、宁夏水利厅、灵武市水利局等有关单位参加,组成联合督查组,于2010年5月28日对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公司麦垛山煤矿建设工程和鸳鸯湖矿区红柳井矿井及选煤厂建设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检查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麦垛山煤矿工程实施后,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制定了相关制度,落实了专管人员,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较为规范,工业场地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基本得到落实,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水土保持工作进展良好。
为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抓紧做好场外道路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强化施工场地风蚀防治,完善施工区临时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周边地表植被的扰动,落实排矸场和排矸道路位置,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完善变更手续。因地制宜,做好植物措施设计、栽植和管护工作,提高林草成活率。认真按照水利部2009年187号文件要求,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季度报告表和监测总结报告,并抄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宁夏鸳鸯湖矿区红柳矿井及选煤厂建设工程的场区建设已基本完成,场内大部分工程措施和部分植物措施已落实,建设单位比较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水土保持总体进展良好。
为进一步做好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尽快落实场外道路水土保持措施,全面履行水土流失防治义务。尽快完善场区内剩余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加快裸露地治理步伐。认真按照水利部2009年187号文件要求,向黄河水利委员会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季度报告表和监测总结报告,并抄送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及时按要求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