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市水务局排除阻力对岳常高速公路建设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8-0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建设单位代表介绍项目建设情况
岳常高速岳阳段君山区施工便道泥沙淤积排水沟
岳常高速公路岳阳段华容县金窝村取土场
岳阳至常德高公路是交通部规划的《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第十二条横线(杭州-瑞丽高速公路)在湖南省境内的一段,同时也是湖南省规划的“五纵七横”高速公路网的“第一横”中的一段,是以岳阳、常德为控制点,东西连接岳阳、常德的快速通道。为切实防治公路建设过程中造成水土流失,岳阳市水务局根据湖南省水利厅统一部署,依据《水土保持法》第三十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岳常高速公路岳阳段工程建设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依照法定程序于2010年7月21日向湖南省岳常高速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送达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通知书》,而相对人却以对重点项目的检查必须经市纪委优化办的备案登记后方可进行监督检查。岳阳市水务局在得到情况反馈后,随即向市纪委、优化办的领导就近年来岳阳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公路改造项目、国土整理项目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及近年来岳阳市开发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现状作了专题汇报,引起了市纪委、优化办领导的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得到了市纪委、优化办的认可,使岳常高速监督检查得以顺利进行。2010年7月28日,岳阳市水务局组织君山区水利局、华容县水利局对杭瑞国家高速岳阳至常德公路建设岳阳段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存在着部分水土保持措施不到位,部分地方没有按要求保留表土,未委托有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等问题。在座谈会上,检查组首先强调了“对辖区内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权,同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也是开发建设单位应尽的法定义务”。并对项目在后段建设中落实各项水土保措施提出了建议。
湖南岳阳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科 刘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