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海委督查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工程(河北段)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8-1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滦河车站施工现场
 
 
督查组与建设单位进行座谈
 
 
跨洋河卢王庄段施工造成严重水土流失和影响防汛安全
 
 
马头峪隧道弃渣场未采取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2010年8月6日,根据水利部《关于开展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巡视活动的通知》(办水保[2010]98号)和海委《关于开展2010年度海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海水土保[2010]6号)精神,由海委和河北省水利厅组成的水土保持联合督察组,对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工程(河北段)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唐山市水务局、秦皇岛市水务局和工程沿线各有关县(市、区)水务局参加了督查。
    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工程建设单位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工程位于天津市和河北省境内,线路全长257.438公里,其中天津市65公里,河北省境内192公里,工程起于天津站,经由天津市河东区、东丽区、滨海新区、宁河县,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县、路北区、丰润区、开平区、滦县,秦皇岛市卢龙县、抚宁县、北戴河区、海港区、龙家营区等。项目由路基、站场、桥梁、隧道、涵洞、取土场、弃渣场等组成,全线共设车站5座、桥梁76座、涵洞238座、隧道14座,全线总占地1379.9公顷。工程总投资32亿元。工程于2008年11月开工,计划2011年年底通车。
    督查组查看了工程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和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汇报后,认为新建铁路天津至秦皇岛客运专线工程(河北段)水土保持工作严重滞后,存在弃土弃渣场防护措施缺失、随意向水库库区弃渣、临时防护措施缺失、未开展水土保持监理监测等问题。为此,督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应重视水土保持工作,立即会同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全线弃渣场进行排查,对存在防汛安全隐患和已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弃渣场立即采取紧急临时防护措施;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原则和“先拦后弃”要求,抓紧完善取土场、弃渣场水土保持防护措施;限期将全线乱堆乱弃的弃渣清理至指定弃渣场;施工便道、桥梁施工应按照水保方案要求,实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及时落实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同时督查组要求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服务意识,主动和建设单位联系,做好该项目的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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