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对绵阳-重庆公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段)开展水土保持督察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9-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0年7月9日,四川省水利厅会同遂宁市水务局,对绵阳-重庆公路绵阳至遂宁段(遂宁境段)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检查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主要问题有:对渣场调整变更的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施工迹地未及时进行土地整理并恢复植被或复耕;未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整改意见及建议: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公路全线设置弃渣场进行清查,对新增或调整变更的渣场,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备案或报批手续。及时补充完善开挖填筑边坡的各项防护措施,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整治并恢复植被或复耕。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