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四川省水利厅对绵阳-重庆公路绵阳至遂宁段(绵阳境段)开展水土保持执法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0-09-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10年7月8日,四川省水利厅会同绵阳市水务局、三台县水务局,对绵阳-重庆公路绵阳至遂宁段(绵阳境段)进行了水土保持执法检查。检查中,就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
    主要问题有:对渣场调整变更的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单位施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未及时完善各项施工临时措施,特别是施工便道区的临时截排水措施;未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表土剥离和临时防护;未按规定委托具有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单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整改意见及建议:
    1、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对公路全线设置的弃渣场进行清查,对新增或调整变更的渣场,按照有关规定完善备案或报批手续。
    2、及时补充完善各项施工临时防护措施,对占压的沟渠进行清理疏通,确保安全渡汛。
    3、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管,严格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切实控制施工过程中造成的水土流失。要组织施工单位认真学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加强水土保持宣传,提高施工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4、尽快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5、项目土建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申请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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