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认真贯彻新水土保持法 严把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关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3-16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3月上旬,福建省水土保持监督站组织有关专家先后察看了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等四个项目现场,仅召开了三个项目水保方案的技术审查会(一个项目因存在乱堆渣现象,要求先整改),其中只有一个项目的技术审查获有条件通过,另外二个项目技术审查未获通过,充分体现了严格把关的原则。与此同时,省站充分利用召开技术审查会的有利时机,主动送法上门,即在每场审查会前向相关业主单位及与会代表,有针对性地解读新水土保持法相关条款,做到所到一处、宣传一处,力求促进新水土保持法的普及与贯彻落实。
    3月1日下午察看了福建省广丰矿业有限公司水井坑煤矿工程现场,3月3日上午召开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由于该项目建设涉及的小吉溪河流改道工程,未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获有条件通过。
    3月2日上午察看了大田红狮水泥有限公司王岩~百丈坑矿区水泥用灰岩矿工程现场,3月3日下午召开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由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涉及的大型排土场的选址与设计,未能满足《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的规定和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存在较大差距,达不到可行性研究阶段深度要求,暂缓通过技术审查。
    3月2日上午察看了大田县大竹林煤矿(西井田)技改工程的工程现场情况,由于该矿山技改前未编报水土保持方案,也未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导致该矿三个采区(鲤一沟、二号井、三号井)不同程度存在乱堆乱倒废渣、矸石及挂坡,特别是二号井、三号井采区的大量废渣及矸石,就近堆放在附近的溪流沟道上,严重影响山洪行洪,存在重大的水土流失危害及其防洪隐患现象,因此,我站暂未召开技术审查会,退回该矿技改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并于2011年3月8日发出《关于依法督促水土保持存在问题整改的通知》(闽水监督〔2010〕25号),要求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依法督促该矿业主,在今年汛期之前对该矿技改前的水土保持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其水土流失危害隐患。此外,还要求大田县水土保持监督站根据新修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要求,举一反三,对全县的各类矿山依法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存在问题,依法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切实有效消除各矿山水土流失危害隐患。
    3月9日下午察看了东南诸河(福建漳江)云霄县城区防洪工程工程现场,3月10日上午召开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会。由于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对涉及的砂料场、石料场与弃渣接纳场,其水土保持相关内容不够落实,报告书主要内容存在一定差距,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获有条件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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