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湖北省巴东县水保局对宜巴高速公路建设中弃渣场重大安全隐患进行督办整改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6-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巴东县水保局对宜巴高速公路建设巴东段进行了检查,发现27标合同段、31标合同段在建设过程中,没有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要求落实弃渣场防治工作,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
   27标合同段黑沟弃渣及凉水井弃渣没有防挡措施,严重威胁国际旅游景点神农溪的旅游安全,若不及时采取建挡渣墙、减载等措施,一旦垮塌冲入神农溪河道内,后果不堪设想。31标合同段火烧庵弃渣场及天池岭弃渣场没有防护措施,直接将大量弃渣倾入罗溪河上游河道内,堵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若遇大暴雨,将形成泥石流,直接威胁罗溪坝水利防洪工程及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巴东县水保局将商请宜巴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一道对存在隐患的标段加大督办力度,于2011年6月20日前进行整改到位。并对27和31标合同段下达整改通知,对整改不到位的项目单位,严格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工程建设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袁海芹  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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