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河上中游局组织开展交口肥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水土保持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6-1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6月14日,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组织黄河水土保持西峰治理监督局、山西省水利厅、吕梁市水利局、交口县水务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交口肥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查。
    交口肥美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80万吨氧化铝项目包括年产80万吨氧化铝生产系统、热电站、煤气站配套工程和年生产能力为80万吨白家岭自备铝土矿区,水利部2007年9月以水保函[2007]25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项目批复后业主变更为山东东岳能源交口肥美铝业有限公司,项目位于山西省交口县回龙乡水头镇,工程总投资31.44亿元,总占地344.34公顷,水土保持总投资3481.87万元,项目于2011年3月开工建设,由于赤泥库土地征用手续未批复、自备铝土矿区采矿未得到国家核准、项目用水水源发生变更,以上建设内容单位未实施。
    督查组对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要求,察看了工业场地施工现场、工业场地沟道综合治理,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现场整顿要求,同时召开了现场座谈会,分发了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相关规定,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汇报,肯定了成绩,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对建设单位应该承担的水土保持法律责任做了充分解释,同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建设单位认为该次监督检查结合现场说法,使项目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项目建设单位领导层引起很大关注,表示在检查后,要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专项会议,研究落实完善水土保持组织机构,落实专人管理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积极完善水土保持设施,争取在项目建设后期,把水土保持工作做好,为水利部缴好一份完满的答卷,把项目建设成造福山西生态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
    张鉴  付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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