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察内蒙古布连电厂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2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进场道路防护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根据黄委的要求和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2011年7月27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监督局,对国电内蒙古布连电厂2×660MW空冷机组工程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察。
国电内蒙古布连电厂2×660MW空冷机组工程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国电建投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国家发改委2010年7月30日以“发改能源[2010]1683号”文件核准建设,2009年4月20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09]135号”文件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本工程于 2010年7月30日开工建设,目前土建工程正在建设,其中储灰场、供水管线、输变电线路暂未开工。
督察组在实地勘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后认为,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开工后成立水土保持领导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场道路、厂区实施了硬化、绿化措施、边坡采取工程护坡措施,预留地采取拦挡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同时督察组指出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开展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工作,并报送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尽快完善工业场区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护坡工程,加强水土保持措施的后续管护;加强施工区管理,临时堆土存放在指定区域并采取拦挡、苫盖、截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建设单位要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履行水土保持工作报告制度, 监测单位按照水利部[2009]187号文件及有关法规要求开展工作,监理单位要按照有关技术规程开展工作。
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逐一落实督查意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争取打造水土保持精品工程。
张 瑞 刘琼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