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察内蒙古尔林兔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7-2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促进晋陕蒙接壤地区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2011年7月27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局、伊金霍洛旗水土保持监督局,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境内的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尔林兔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察。
    尔林兔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由内蒙古汇能集团尔林兔煤炭有限公司建设,水利部于2009年12月以“水保函[2009]400号”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以“能煤函[2008]111号”批准暂按400万吨/年建设规模开展前期工作。工程于2007年5月开工,目前该工程井下建设基本完成,地面工程暂未实施,检查之日工程处于停工状态。
    督察组在听取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汇报后,对照2010年督察意见逐条进行检查落实情况,针对现场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现场整改要求,并指导该项目今后水土保持工作方向。
    建设单位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落实本次督察意见。

    张  瑞    刘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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