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察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1-08-05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1年8月1日,晋陕蒙监督局组织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东胜区水务局,经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勘查、听取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召开座谈质询等形式对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察。
    泊江海子矿井及选煤厂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胜区,由内蒙古银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规模300万吨/年。2008年1月22日,国家发改委以“能煤函[2008]19号” 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2006年12月31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06]566号”文件批复了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总投资1418.4万元,于2009年5月开工,计划2012年年底竣工,目前输变电线路、场外供水线路已完工,铁路专线、场外道路、排矸场等还未开工建设。
    督察组指出建设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成立了水土保持领导小组,配备专人负责水土保持工作,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实施了工业场区排水、道路硬化、绿化等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水土保持效果。就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督察组下达了现场督察意见,要求限期整改。
    建设单位表示,将按照现场督察意见要求制定水土保持整改方案,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督察组还责成项目所在地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监督机构,及时深入工程建设现场,为建设单位提供规范的水土保持工作指导,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次督察意见。
    黄委会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刘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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