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陕蒙监督局组织督察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及黄辉头矿山工程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2-06-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2年6月19日,黄委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根据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吕梁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兴县水利局水土保持监督站,对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和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黄辉头矿山工程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督察。
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由山西华兴铝业有限公司建设经营,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3月以发改工业﹝2008﹞804号文予以核准,2008年2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08﹞42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规模80万吨/年,总投资53.96亿元,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7862.36万元。
黄辉头矿山工程是中国铝业兴县氧化铝项目的配套矿山,国家发改委于2008年3月以发改工业﹝2008﹞804号文予以核准,2011年9月30日,水利部以水保函〔2011〕283号文批复了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建设规模66万吨/年,工程总占地面积29.0公顷,总投资5.0亿元,其中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1806.5万元。工程于2011年11月9日开工,计划2013年3月竣工投产。
督察组通过实地勘查、查阅相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等形式对中国铝业在兴县的两个项目进行了全面的督察,针对督察发现的问题下发了现场督察意见。同时要求项目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并指导、督促建设单位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监督局 张瑞 陈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