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广东省水利厅专题研究矿山水土保持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2-01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1月28日,广东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英奇主持召开厅长办公会议,研究梅州市平远县东石尖山矿产公司狮子岩铁矿和惠州市龙门县茶排铅锌矿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处理意见。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何承伟参加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厅水保处关于上述两个矿山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办理有关问题的汇报,研究了处理意见。会议认为,两个矿山均存在水土保持方案未批先建、水土保持方案达不到行政许可的条件,而且存在较大的水土流失隐患等问题。会议决定,两个矿山目前的水土保持方案暂缓行政许可,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赴两个矿山现场督查指导,检查建设单位是否确实已停止违法行为,督促建设单位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加快对已造成的水土流失的治理,防止因水土流失而产生次生灾害。指导建设单位和编制单位按照技术规范和项目实际情况补充完善水土保持方案相关内容,尽快按程序报批。同时,进一步落实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要求其切实履行好监督巡查职责。
    张英奇强调,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两个矿山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严格依法管理、高效规范服务”的原则,按照“纠正不规范行为、查处违法行为、改进行政行为”的要求,举一反三,加强监管,切实履行相关职责,推动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厅政法处、水保处、水政监察局、政务中心和技术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广东省水利厅水保处 罗映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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