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全面加强海西光伏产业基地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7-1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2013年7月4日至11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赴海西对国电、大唐等10余家光伏企业落实《水保法》以及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抽查。
根据《青海省太阳能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目前青海省海西州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已开工建设(建成)新能源项目44项,形成了格尔木东、北出口,德令哈西出口、乌兰老虎口及大柴旦锡铁山等4大光伏产业园区,共建成国电、国投,中电投,大唐、华能、省发投、正泰等40余个光伏(光热)发电项目,形成近1吉瓦并网容量,初步形成了较大规模的光伏(光热)产业发电基地。为有效预防光伏电站建设中的水土流失,保证我省光伏产业群的绿色健康发展,近年来,青海省水土保持局一直将光伏产业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之一,从项目立项开始严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关,并开展了多次执法检查和水保知识宣传工作。
此次检查中,所抽查企业单位基本按照编制方案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厂区土地整平情况良好,厂区道路砂石硬化达到标准,防洪沟建设达到设计要求。但植物措施滞后,检查中,检查组要求并鼓励企业积极破除戈壁滩盐碱地不利影响,努力探索试种适宜戈壁滩生长的绿化植物如柽柳、新疆杨等,要求加强管理区、生活区及道路周边的绿化,有力保证方案各项措施的落实。对未编报方案的部分光伏企业督促及时编报和补报;对未按方案实施的,加强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努力使光伏电站开发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危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海西州水保站、格尔木市水保站一同参与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