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水利厅对临沧市部分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3-08-09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落实,根据《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3〕26号)要求,2013年7月29日至8月2日,云南省水利厅联合省水政监察总队、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对临沧市国道214线临沧过境公路工程、省道319线临沧过境公路工程、省道S313线羊勐公路羊头岩至振兴桥段二级公路项目、凤庆县云南滇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整体搬迁新建工程、凤庆县习谦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日产4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厂区部分)进行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临沧市水务局、项目所在县水务局相关人员参与了检查。
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及项目方案编制、设计、监理、监测、施工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对各项目建设单位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管理措施、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水土保持重大设计变更,施工单位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水土保持监理、监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水土保持工程投资落实和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在肯定各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项目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完善水土保持相关制度,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重视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完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完善项目重大变更报批手续,加强汛期水土保持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已完工项目要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有关的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确保水土保持方案得到贯彻落实。
云南省水利厅水土保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