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松辽委对吉林省和黑龙江省部分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4-09-3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推动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2014年9月25日~28日,松辽委会同有关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吉林省的大唐长山热电厂1×600MW机组扩建工程、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和黑龙江省的华能大庆2×350MW热电联厂项目工程、大庆油田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1×300MW供热机组)等四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各生产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与各建设单位进行了座谈和交换检查意见。对大唐长山热电厂1×600MW机组扩建工程、华能大庆2×350MW热电联厂项目工程和大庆油田热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1×300MW供热机组)三个已完工生产建设项目,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尽快开展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对在建的哈达山水利枢纽工程,检查组要求建设单位组织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全线排查,切实落实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通过监督检查,深入宣传和贯彻了新水土保持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意识,强调了水土保持工作在主体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各建设单位表示将按照检查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落实水土保持各项要求。
    松辽委水保处 郭睎尧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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