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对湖北、湖南、江西3省长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7-0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根据《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长江流域(片)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水土〔2015〕296号)要求,2015年6月,长江委分别联合湖北、湖南、江西省水利厅组成检查组,对新建铁路九景衢铁路、新建铁路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线、洞庭湖区安化等9个蓄洪垸堤防加固工程、潜江至石首高速公路石首长江公路大桥及南北两岸接线工程等4个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与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长江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
项目建设所涉及市、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了检查,介绍了工程建设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黄健 供稿
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与相关参建单位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各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制度建设与执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与监理,以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每个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下一步,长江委将以正式文件向各生产建设单位印发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并督促建设单位整改落实。
项目建设所涉及市、县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了检查,介绍了工程建设中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监督处 黄健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