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珠江委开展海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7-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履行好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2015年7月20日至23日,珠委联合海南省水务厅组成检查组,对博鳌机场、新建海南西环铁路等5个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项目所在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检查。
    检查组经过现场检查,并与有关单位座谈交流后认为,大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较重视,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责任明确,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防治水土流失。以往检查的项目,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落实,提高了水土保持工作力度。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开挖边坡植被恢复较差,容易产生水土流失;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部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滞后。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过程中自身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水土保持工作制度,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抓紧整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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