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全区2015年度第二次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5-08-1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8月5日,西藏自治区2015年度第二次重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正式启动。
本次检查时间拟定为8月5日至8月20日,由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组成两个监督检查组,分赴拉萨、日喀则、那曲、山南等4个地(市),对16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范围将涉及矿产、公路、风电、水利、市政等行业。
今年6月10日至6月26日,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了第一次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根据计划本次监督检查活动后,10月中旬自治区水保局还将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
为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8月4日下午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召开了第二次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动员暨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程序、标准、重点,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了水土保持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再学习再培训,并就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提出了具体要求,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拟稿:周鹏 校核:洛桑扎西 审定:易云飞
本次检查时间拟定为8月5日至8月20日,由自治区水土保持局组成两个监督检查组,分赴拉萨、日喀则、那曲、山南等4个地(市),对16个重点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范围将涉及矿产、公路、风电、水利、市政等行业。
今年6月10日至6月26日,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开展了第一次重点项目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根据计划本次监督检查活动后,10月中旬自治区水保局还将开展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回头看”。
为确保监督检查的效果,8月4日下午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召开了第二次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动员暨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了检查程序、标准、重点,对工作组成员进行了水土保持知识和法律法规进再学习再培训,并就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约法十章”提出了具体要求,签订了廉政承诺书。
拟稿:周鹏 校核:洛桑扎西 审定:易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