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举办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班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6-12-08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了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强化依法行政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学习领会《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和切实推进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工作,2016年12月1日—3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培训班,来自全区12个盟市、2个计划单列市以及各旗(县、区)的250多名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人员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专家作了《尽职尽责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专题讲座,以深圳“12.20”弃渣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例,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和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讲解,同时就近期国务院有关投资项目监管机制改革以及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系列新要求做了解读。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同志就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和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次培训切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新规定、新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反映受益匪浅,这对推动全区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 李武世供稿
培训班上,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有关专家作了《尽职尽责防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的专题讲座,以深圳“12.20”弃渣场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例,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法律规定和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讲解,同时就近期国务院有关投资项目监管机制改革以及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一系列新要求做了解读。自治区水利厅水土保持处负责同志就2016年3月1日起实施的《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和条款进行了详细说明。
本次培训切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的新形势、新规定、新要求,参加培训人员反映受益匪浅,这对推动全区深入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内蒙古自治区水政监察总队 李武世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