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委组织对四川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检查督导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7-13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依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6〕211号)要求, 7月9—10日,长江委对四川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了检查督导。这是长江委对流域内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首次检查。检查组全面开展了对四川省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重点抽查了简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和省批项目简蒲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
    对四川省级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检查,重点从近年来在《水土保持法》配套制度建设、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及验收、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情况、部批下放项目承接监管等方面开展。检查组查看了简阳市有关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档案资料,听取了简阳市水务局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对他们井然有序和卓有成效的水土保持工作给予了肯定,对今后工作提出了希望。
    简蒲高速公路全长126.3公里,设计速度100km/h,双向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2012年10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2〕1963号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重点对水土保持工作组织与管理、水土保持方案变更与后续设计、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省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历次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了督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与建设单位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
    (长江委水土保持局 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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