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吉林省组织开展2017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8-02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吉林省水土保持条例》,依法全面履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加强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吉林省水利厅2017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吉林省水土保持局组成5个联合检查组,在相关市(州)、县(市、区)水利水保部门配合下,历时近20余天对全省9个地区的50个省级审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异地交叉检查。
    检查组深入工程施工现场,查阅了工程建设相关资料,听取了参建各方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针对各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水土保持问题,分别提出了整改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加强水土保持日常管理,按工程进度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加强临时防护措施,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及时开展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
    在检查过程中,吉林省首次采取异地交叉检查的方式开展联合大检查,40个市(州)、县(市、区)水土保持工作站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检查。这既是吉林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验各地水行政执法队伍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将进一步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消除水土流失危害隐患,确保全省不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危害事件。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供稿

最近更新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