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珠江委开展广西、贵州两省(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7-08-0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进一步推进珠江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规范生产建设活动,履行好流域机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职责,2017年7月23日至8月3日,珠江委会同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云南省水利厅等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广西桂林市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斧子口水利枢纽、云南省曲靖市阿岗水库工程等10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经过现场检查,并与有关单位座谈交流后认为,大部分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较重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立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责任明确,并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检查组在充分肯定建设单位水土保持工作的同时,也指出存在的一些问题,如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滞后,临时防护措施不到位;部分弃渣场拦挡措施不完善,没有布设截水沟;部分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等。检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要求各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保持工作,抓紧整改完善。
    下一步,珠江委将通过正式文件向项目建设单位印发检查意见,并将继续关注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
    珠江委水保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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