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黄委启动2018年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4-24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近日,黄委印发了《关于下达2018年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黄水保[2018]111号),黄河流域(片)部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全面启动。2018年,黄委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水利部安排部署,对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实行严格的水土保持管控。
    一推行精细化监管,切实落实严格检查要求。通过全面推行问题清单制度、全面实行培训式检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联动机制等措施,进一步突出检查重点,增强检查实效,落实各方责任,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实现年度在建部管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将水利部严格监督检查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展信息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督检查水平。以年内对流域在建部管生产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天地一体化”监管为目标,严格按照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技术规定(试行)》,抓紧制定方案,明确工作内容,尽快组织实施,按时完成任务;要将信息化监管工作与年度监督检查有机结合,同组织、同安排、同推进,确保成果应用。
    三转变监管方式,做好水土保持设施验后核查。建立验后核查制度,严格对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监管;对核查中发现不满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的,以书面形式告知生产建设单位,并责令其依法依规履行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对已完工未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督促生产建设单位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对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且已投产使用的生产建设项目,要依法严格予以处罚。
    四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批先建”、“未变先弃”、“未验先投”等严重违法行为,将通过明确限期整改要求、依法予以处罚、通报违法情况、建立信用评价制度等一种或多种措施,坚决予以制止、纠正和惩处,最大限度地减少水土流失及其危害。
    五强化监测管理,为监督检查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检查,不断规范监测工作;要通过实施监测成果报告登记、公示以至通报制度,切实规范监测成果报告工作;将促进监测单位积极应用遥感、无人机、自动化监测等现代技术手段,改进监测方法,规范监测过程,提高监测质量,充分发挥监测对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土保持监管工作的技术支撑作用。
    六发挥水土保持交流服务平台作用,促进网上监管。有效利用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交流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水土保持政策宣贯、工作交流、问题研讨、信息报送等工作,及时了解项目水土保持工作进展,跟踪掌握监督检查意见落实情况,有效指导各参建单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切实加强对部管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全程管理。
    七将廉洁自律,切实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将切实加强廉政教育,提高廉政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严禁吃拿卡要、违规承揽项目、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
   (黄委水土保持局 张海强 拟稿 朱小勇 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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