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长江委对长江流域安徽、江西省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8-07-20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07]94号)精神,长江委水土保持局依据《长江流域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办法》,于10月12-16日对长江流域安徽、江西两省的6个大型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进行了检查。这次检查的项目涉及国投宣城发电厂、华电芜湖电厂、国电铜陵电厂、铜九铁路、萍乡市山口岩水利枢纽工程、分宜国产1×300MW循环流化床机组扩建工程等电力、铁路、水利建设项目。检查组通过现场查勘、查阅资料、听取汇报,检查了以上大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执行以及水土保持效果等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树立了《水土保持法》的权威,进一步提高了开发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有力督促了开发建设单位更好地执行《水土保持法》、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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