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执法

松辽委完成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督查工作

来源: 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网   上传日期:2019-09-27   打印本文章   【字体】 大   中   小  
      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督查工作的部署要求,2019年9月16日至25日,松辽委派出三个督查组,分别对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2019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工作以查阅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档案资料和抽查部分项目进行调查验证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参照“四不两直”方式,听取省、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随机抽取项目,直接查看项目现场,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各督查组重点查阅了省级水行政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有关档案资料,填写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履职情况督查记录表》;在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随机抽取了3个生产建设项目,并深入抽查项目现场,通过“查、访、问、看”了解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职情况,询问水行政主管部门方案审批、跟踪检查、补偿费征缴、验收核查等工作开展情况,查阅相关工作记录,填写了《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监管情况现场督查记录表》;在查阅资料和现场抽查结束后,与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座谈,将发现的问题、意见和要求进行了反馈,并与被督查单位进行了现场确认。
      督查组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水土保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松辽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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